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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名】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暑期實習獎學金

一、獎勵目的

財團法人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學生積極爭取境外實習機會,於暑期中赴智慧財產發展先進國家或中國大陸吸收智慧財產實務經驗,並培養國際觀,進而提升我國智慧財產管理、保護、行銷、鑑價、政策研究人才之水準,特設置本暑期實習獎學金。

二、獎勵對象

以就讀國內智財、科法、法科、科管研究所本國籍學生為限。

三、實習地點

    以國外或大陸與智慧財產有關之機構、公司、法人、事務所等單位為原則。

四、獎勵名額/金額

每年擇優錄取,最多不超過4名(可從缺)。

1、美、日、歐及其他先進國家:新台幣6萬元整。

2、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新台幣3萬元整。

五、申請程序

於5月23日至6月6日止接受申請(以郵戳為憑),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以掛號寄至本會:

1、申請表乙份(請按右鍵下載申請表)。

2、學生證及身分證(外籍生應繳交護照影本)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乙份。

4、自傳(3000字以內)乙份(須含學習計畫及預期目標)。

5、海外實習單位錄取證明(無者可由就讀系所開立相關證明)。

六、領獎方式

    於6月10日公布得獎名單於本會網站上(http://cipf.org.tw),得獎人應於出國前將護照簽證影本及匯款帳號寄送或傳真至本會,本會確認後於七個工作天內核發獎學金。

七、權利義務

1、得獎人應於實習期間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交5000字以內成果報告,必要時並配合本會要求,以口頭或書面公開發表。成果報告繳交後,本會另頒發獎狀乙幀,以茲鼓勵。

2、申請本獎學金者不得同時申請其他相同性質之獎學金。

3、如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或得獎人未成行者,應返還全額獎學金。

八、如對本獎學金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會承辦人侯先生,聯絡信箱:scholarship@cipf.org.tw,電話:02-89112003#206,傳真:02-891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