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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專欄-欣見「智慧財產戰略綱領」出爐

欣見「智慧財產戰略綱領」出爐

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劉江彬

 

       日前應經濟部施顏祥部長邀請擔任經濟部智財戰略會報委員,出席會議討論有關創造運用高值專利及落實智財流通及保護體制兩大議題。由會議中委員們踴躍發言及相關政府單位的報告與回應,可以看出產官學研對「智慧財產戰略綱領」極為關注,也希望提供具體建議讓戰略綱領在落實及執行方面更為完善。

 

        本人研究國家智慧財產戰略相關問題多年,對於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等國家智慧財產戰略的制定過程及內容有相當的涉入,特別是日本及中國大陸擬定策略的主要負責人及專家學者很多均為舊識,對於當初如何制定綱領的過程,討論形成共識等細節也有相當了解。臺灣在制定智財綱領方面與上述國家略有不同,其一,他們在研擬戰略綱領所動用的資源比我們豐富許多,所經歷的過程也較長;其二,他們所網羅產官學研專家學者的層面比我們更廣,以中國大陸為例,約有兩百餘位專家學者,共分二十餘個議題,逐一討論,歷時超過兩年才完成,而且由副總理親自領軍。

 

        我在會議中發言要點提供出來供大家思考。個人認為,相關人員及部門對於智慧財產戰略綱領所花費的心血應該給予肯定,但是在問題的思考及將來戰略綱領的具體落實仍然有很多討論的空間。我的發言主要有三點,目前我們所制定的六大智財戰略重點分別為(一)創造運用高值專利、(二)強化文化內容利用、(三)創造卓越農業價值、(四)活化流通學界智財、(五)落實智財流通及保護體制、(六)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其中(一)、(五)、(六)為基礎建設,(二)(三)、(四)有其功能性及針對性,分別以文化內容、農業及學界智財流通為內容,這六大戰略具有價值鏈的相關性,不能分割,如果把上述三樣基礎建設完整落實,則(二)、(三)、(四)的問題可以迎刃而解。

 

       戰略重點(一)有關創造應用高值專利的問題,主要的關鍵在於如何界定高值專利及所謂的優質專利或Essential Patent,換言之,我們必須有一個完整的評估方法與機制,一方面淘汰低值專利,一方面提供充分的資源,申請兩岸及國際的專利。而評估的方法,必須考慮四大構面,包括技術質量、智財強度、相關法規的規定如FDA的要求,及市場和產業的分析,而且在評估過程中,需有科技、法律、管理專業人才的參與,更需要產業界人士提供充足的市場需求訊息,否則我們所獲得的專利實用價值將不高,這也就是學者及政府一再批評台灣專利申請的量多,但品質平平的原因,在國外,知名大學如MIT,其所有的發明經過濾後,通常只申請約40%,可為我國借鏡。

 

       戰略重點(五)落實智財流通及保護問題,我們應體認兩個重要關鍵問題,其一,臺灣智財流通市場太小,必須以兩岸及國際為目標,才能創造附加價值,也因此必須以市場機制為導向,不能一味遷就保護主義;其二,為落實市場的流通,本國相關的法律及規章,仍有鬆綁的空間,例如人事、會計、採購、審計、境外實施、利益衝突、圖利等相關規定,必須隨時檢討。

 

        綜言之,如果我們真正要落實「智慧財產戰略綱領」,我們必須充分了解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的最新發展趨勢及市場和產業的需求,而政府單位相關負責人員需改變防弊的態度,代之以興利的積極作為,否則很難產生績效。

 

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專案經理簡佳慧整理       2012/11/23于磐安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