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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專欄-智慧財產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之戰略

智慧財產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之戰略
(智財所97級 何曜任整理)

知識經濟時代之中,國與國的疆界已經被打破,特別是智慧財產的領域因為涉及到國際組織及雙邊協定,特別是WIPO、WTO、自由貿易協定甚至APEC都涉及到智慧財產保護相關的規定。他本質上就是一個國際的課題。有關智慧財產的糾紛經常是跨國的,當然也涉及到雙方的法律規定、法院判例等等的相關問題。因此我在課堂對研究生的講課當中一再強調智慧財產的國際特性,也因為如此,智慧財產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絕對不只是抽象的空談,而需要非常細心的規劃及落實。

個人從事國際交流大約四十年,從早期在國外留學教書,一直到過去十年在海峽兩岸的教學研究,幾乎無時無刻不在從事國際上學術交流,從最早接待國際上訪問學者,到後來慢慢的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召開國際研討會和參與國際組織,之後進一步擔任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與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長、台灣技術經理人協會(Association of Technology Managers in Taiwan)副會長、國際技術授權主管總會中華分會(Licensing Executives Society Chinese Taipei)的理事長等職務。甚至在美國成立亞太法學研究院(Asia Pacific Legal Institute)及在台灣成立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Cornersto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undation)舉辦國際研討會及提供留學獎學金、暑期海峽及兩岸實習的機會。除此之外,由經濟部委託舉辦的跨領域科技管理研習班(Multi-Discipline Management of Technology)國外的培訓已達第十年。由政大科管所、智財所與大陸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所聯合舉辦的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學術交流研討會亦已舉行至第八屆,政大科管所、智財所跟北京大學、上海大學、中國科學院、上海科學學研究所、華東政法大學、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日本的東京大學、德國的Max-plank Institute都簽訂有合作協議,約定進行彼此間學生交換、教授互訪、研究計畫合作以及合辦培訓班、研討會。

我設立這些組織,擔任以上職務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推動智慧財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多年來累積的心得值得在此跟大家分享。

國際學術的合作與交流應當把握幾個原則:第一是雙方地位對等;其二是須有實質上的內容,對雙方單位的教授、學生如何合作有規劃實質的計畫項目;其三要永續經營,建立深厚的人脈關係;第四必須衡量交流有無實質上的利益,最後更重要的是必須要有戰略上的思考。

雙方地位對等

國際上的學術交流絕不是為交流而交流,抽象地簽訂備忘錄(MOU)或建立姊妹校系所而已,許多姊妹校的協議後來都不了了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雙方當時未認真思考彼此間是否在學術領域上對等,或者有互補的關係。一流或重點的大學應該交流的對象也是一流或重點大學,否則並無實質上的意義,而其關係無法維持長久。如同智慧財產權所談的商標與品牌,商標與品牌原本就有其聲譽和價值,同樣地,國際上的學校不管是專業雜誌的排名或者是教授們心目中的評估多有一定的地位與規格,除了學校外,各個學院系所也必須注意他在專業上的素質,專業老師的學術出版及學術聲望是否與對方相當,如果差距太大其中一方不久就會感到厭倦。中國人所講的門當戶對其實就是這個道理。在過去多年的經驗裡常常發現美國的大學對於海峽兩岸大學的學術聲望不甚了解,貿然簽下合作計畫後往往不了了之,同樣的,兩岸很多知名大學卻與國外的一些名不經傳的大學建立合作關係,後來也發現這種交流沒有實質意義。

欲推動交流計畫的學校首先必須就自己的學術實力與聲望進行定位,了解自身在學術界的排名後,優先考慮與地位相近的學校進行交流合作,才能提高成功的機率。

須規劃交流的實質內容

學術交流的實質內容範圍非常廣泛,其實與智慧財產所講的技術交換、技術合作與技術授權相同,在簽訂合作協議時應該考慮清楚具體的合作項目是否包括交換學生,交換教授,和經費如何分擔;如果是合作研究計畫,工作與經費的分配、智慧財產的歸屬都必須事先釐清以避免事後糾紛,而在合作的初期雙方不應太斤斤計較於經費的承擔,而應該多考慮後續長期的效應,若雙方願意進行學生的交換,就必須盡早規劃雙方彼此間學分如何相互承認,以及課程如何安排。此外,舉辦國際研討會議可以帶動相當大的效應,參與的人數也較多,而時間、地點、講者人選、題目主題都必須認真規劃才能達到實際效益。在進行交涉時,主持人千萬必須記住國際學術交流是為了學校、院系所的學生、教師和校友,主辦者要經常把他們的利益記在心裡。

永續經營建立深厚的人脈關係

許多的交流計畫剛開始的時後雙方都非常熱衷,有如青年男女戀愛,但是後來發現無法建立實質上感情,因此沒有實際進展,彼此熱情漸漸消退再加上人事變動、學生畢業、和規劃的不盡完善,最後只能草草了事,導致前期所投入的人力、精力、物力都前功盡棄。因此,在簽訂學術交流合作計畫的當時就應該多讓老師學生參與,老師們也應該包括老中青三代,才不至於資深老師退休後後繼無人,如此方能落實雙方的合作並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雙方的合約應該有文件明文約定,並做定期的修正,如果發現前期的計畫執行有困難,就應該隨時進行調整。綜合言之,永續經營的訣竅不外乎兩者:首先必須有實質的內容,讓雙方感覺有繼續維持雙方關係的必要,也才有付諸實行的可能性;再者,合作的項目必須有一部份是長期性的,另外一部份是新穎的項目,這樣子一方面讓雙方關係長期紮根,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的改變合作的關係不會產生老態,永遠有新的項目可以合作,最重要的是必須盡早開始長期規劃下一任的接班人人選,否則當初簽約的人不在,後任接班人能力不熟悉合作情況而無法勝任,或與前人理念不合時,合作計畫大概就壽終正寢。

衡量實質利益

國際交流的成敗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於其實質的內涵,除了上述所講的學生教授的交換、研究課題的合作,需要更深一層思考的是,雙方交流以後有無實質上的利益,所謂實質上的利益指的是包括雙方學術地位的提升、論文的發表和學生視野的擴展、人脈關係的建立等。如有意願合作的機構眾多而可供選擇,此時應進行SWOT情勢分析,由主持交流者衡量與每一個機構合作所能獲得利益的多寡後做出最有利於學校與師生的決策。

戰略思考

國際學術交流並不容易,主要的原因是多數交流欠缺戰略上的思考與佈屬。換言之,主持者對雙方實質上的需求並不全然瞭解,更重要的是他在當初規劃及實質執行的時候並沒有很細膩的技巧及策略上的方向。國際學術交流中,雙方首先必須有關鍵性的人物作為窗口;其次,必須有院及校方的強力支持,校方負責人如果對國際交流沒有意願或不認識其重要性,雙方交流要成功非常困難;第三,尋找合作對象之前就必須設定目標並且具體研擬如何執行。

關鍵性的人物必須在語言上沒有障礙,有良好的溝通能力,非常好的EQ,對於合作對方的整個大環境、組織架構、關鍵人物及需求都有相當的瞭解,對於對方的實際需求、感受都必須有相當的掌握。在執行的技巧上,更應該規劃出短中長期的合作項目,讓雙方有經常性的互訪,有不同層級的交流,特別是在合作的初期必須盡快在一兩年內建立互信,同時也要展現出讓對方信服的學術專業及處理事情專業的能力,同時要讓對方瞭解我方有強大的產官學研關係,甚至良好的兩岸關係,讓對方也可以適度地透過雙方學術交流延伸到其他專業領域,或其他國家。在進行交流前就做好策略規劃,正式進入合作模式時才能達到效益的最大化並知所進退,甚至可以找出當雙方合作關係生變時應當結束合作關係並退出的停損點。

在從事國際學術交流的三,四十年當中,無論是美國東西兩岸、日本、歐洲、東南亞、海峽兩岸,都有建立相當程度的交流關係,朋友及學生對我在從事國際交流中所扮演的角色及績效有相當的認同,最主要的原因我就是堅持以上的這些原則。推動國際交流者最終必須銘記在心的一點是,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私利跟國際交流的合作混在一起,主持人無私的付出越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而且也會受到對方的注目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