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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專欄-從學校到基金會,我的第二春

本人自二月從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第二次退休後(第一次從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成立了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原先希望藉此平台,繼續從事本人興趣的智慧財產研究工作,不過,這兩個月以來,基金會接到的工作量,遠超出想像。許多朋友原本因為顧念我生活忙碌,不敢拿他們各種智慧財產的疑難雜症來打攪,現在認為本人退休後,將有更多的時間協助他們,而我退而不休的狀況似乎也印證了很多朋友原先的預測。然而,本人同時也發現現在這個新角色和過往有些不同,需要進行一些調整,從正面而言,本人很高興比較有時間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不必受限於以往學校的行政規定,和教學研究的要求,或者必須時時注意學生論文的進度,肩上的重擔總算有所減輕。

目前基金會每個星期至少有兩批以上的人士前來拜訪,有些希望推動研究計畫,也有些是個案的諮詢,而議題涉及範圍也相當廣泛,包括研發成果的商品化、資金的籌措、技術的盤點、智慧財產制度的規劃、海峽兩岸智慧財產的訴訟、國際智慧財產的爭議等等。甚至有大陸的記者越洋訪問本人,希望本人談談有關山寨文化和智慧財產的爭議問題。學校以外的智慧財產問題非常多樣化,但憑藉著過去的訓練,因應這些問題還不算太困難。

基金會畢竟與學校有所不同。在學校任職,校方提供的資源較多為其優點,而在學校外面的優點,則是可以享有自由發展的空間較大,兩者可以互補。以國際交流為例,基金會和學校可以達成某種程度的分工。

本人馬上就要前往北京大學,屆時將擔任北大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的共同主任及教授委員會(董事會)的副主席,相信通過北大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和台北的磐安基金會,兩岸的交流可以逐步建立。本人希望將台灣經營智慧財產研究的成功模式移植到北大,透過雙方合作建立更深更廣的國際交流活動,目前我們已經開始跨足兩岸推動幾項相當有意義的計畫。我們動員了兩岸的專家,將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連瑞德等人的專利法著作翻議成中文版本,由北大和磐安各出一半人力,各自取得簡體和繁體的版權。這種合作模式節省人力物力,雙方只要一半的資源付出,就可以得到加倍的效果。

假使這種合作模式獲致成功,將來研究計畫、國際會議都可以依此推行。本人也盼望這種模式在將來的研究交流活動上可以成為典範,同一批國際專家來到亞洲,一併前往北京和台北進行交流。北京大學目前規劃的博雅智慧財產論壇,也可以引用這種模式達到加乘效果。

 

最後,非常謝謝退休之後仍然關心本人的朋友和學生。